7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7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其中,4批次樣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泰安凌云商社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的蜜桔檢出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梁山縣李蘭新蔬菜經營部銷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檢出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清區園蔬鮮生鮮超市銷售的油菜(普通白菜)檢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滕州市城郊金閣蔬菜商行銷售的豇豆檢出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啶蟲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還有,3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濟寧瑞禾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鯉魚檢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煙臺市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觀里店銷售的生豬肝檢出恩諾沙星、磺胺類(總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亭區老張魚行銷售的鯽魚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豬的肝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00μg/kg,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
磺胺類(總量)是人工合成的廣譜抑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和革蘭氏陰性細菌有效。對于治療禽類球蟲病和雞白細胞蟲病療效較好。長期食用磺胺類藥物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引起過敏反應和耐藥性菌株的產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藥物在所有食品動物的肌肉和肝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
地西泮為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藥,臨床上用于抗焦慮、鎮靜催眠、抗驚厥、抗癲癇及中樞性肌肉松弛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西泮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淡水魚中檢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為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證其經運輸后仍然鮮活而違規使用。
4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其中3批次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東明縣湯粥御品快餐店加工的油條、濰城區南關麥多快餐店加工的油條、淄博新星超市連鎖有限公司網通店銷售的豆扣。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制品和豆類制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干樣品,以Al計)均為100mg/kg。油炸面制品和豆類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家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另外,莒縣李玉剛熟食店銷售的豆腐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莒縣興芹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為濟南市萊蕪區盛香齋肉制品廠生產的香腸;陽信縣信城三澤佳宏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為山東福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米面包;臺兒莊區康寧路賈超蔬果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遼寧智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熏煮香腸火腿制品、糕點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金鄉縣金興商貿城佳澤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為金鄉縣源冠泉飲用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其他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滕州市杏花村徐家面館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碗)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批次樣品檢出鉛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樣品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臨沂商城曹春坤食品添加劑商行銷售的標稱為山東五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復配酶制劑抗氧化劑。
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長期食用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尤其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的影響較大。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鉛(Pb)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3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其中,有2批次檢出亞硝酸鹽(以N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利群集團淄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島市百福源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泰安柏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井戶包裝飲用水。
亞硝酸鹽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體被污染的情況,若飲用亞硝酸鹽嚴重超標的水可能會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包裝飲用水(礦泉水除外)中亞硝酸鹽(以NO2-計)最大限量值為0.005mg/L。水中的亞硝酸鹽可由硝酸鹽轉化而來,硝酸鹽有天然來源和人為來源,水體被細菌污染后,在一定溫度下細菌會釋放出硝酸鹽還原酶,將水中的硝酸鹽還原成亞硝酸鹽,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當,也會導致輸水系統中亞硝酸鹽濃度升高。
還有,巨野縣胖妮劈柴雞院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盤)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飲)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餐(飲)具上的殘留,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
1批樣品檢出有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樣品檢出有機物污染問題,為:單縣華慧香油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香油檢出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多環芳烴化合物的一種,化學性質較穩定,具有致畸、致癌和生殖毒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對原料反復烘烤、焙烤或蒸炒時,高溫導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過程中接觸潤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劑等造成污染;還有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種植過程中吸收土壤、水和大氣中的苯并[a]芘,或在收儲、晾曬等過程中被污染。
此外,還有5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1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分別為:平邑縣嘉樂購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滕州市奧華食品廠生產的優質綿白糖檢出總糖分、還原糖分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肥城市孫秀華門市部銷售的標稱為肥城征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檢出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安市岱岳區粥店耀寧日用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為泰安市林岳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泰山瑤池飲用水檢出電導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濱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真誠副食肉食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鄒平三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豆香面包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菏澤市牡丹區銀茂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菏澤市牡丹區保真香油王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芝麻香油檢出酸價(以KOH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濰坊魯鮮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濰坊康世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醬牛肉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